圖:電梯出故障,老人無法回家。
■本報記者 王文郁 文/攝
“如果電梯停了,我們這些住在高層的業主如何出行?如果更換電梯,高額資金我們業主如何承受得起?”近日,遼寧省沈陽市河畔花園小區的高層業主,開始為小區電梯可能全部停運而煩惱。記者了解到,按照沈陽市去年出臺的《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使用期限超過15年的電梯,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不得繼續使用。而河畔花園小區高層住宅樓的38部電梯,在此前質監部門的檢測中被確認為不合格。
80歲老者被困樓下
河畔花園小區建于1990年,位于沈陽市沈河區繁華商務區域,是沈陽市開發較早的一個高檔小區。
7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河畔花園小區。在該小區63A樓下,幾位老人向記者介紹,該單元樓內有兩部電梯,一部因檢測不合格已停運,另一部尚在運行中。
此時,一位手拄拐杖的80歲老者準備乘坐電梯回到8樓的家中休息,反復按了幾次上下的按鈕,但電梯依然顯示停在7樓不動。沒多久,另一位老人走下樓告訴大家,剛剛還在運行的電梯被卡在了7樓,上不去也下不來,好在電梯里沒有人。
“我患有腰間盤突出,行動不便,走樓梯上8樓,實在是困難。”拄拐杖的老者一臉愁容。另一位準備上樓搞裝修的年輕工人,提著兩個裝滿工具的大袋子,在停運電梯口反復走了幾趟,連連嘆氣:“難道真的要爬樓梯,有十幾層呀!”
由于等候時間過長,拄拐杖的80歲老者體力不支,到一樓門衛室休息去了。等在電梯口的裝修工人盤算著,是否會有人來盡快修理好電梯,或是故障電梯能夠突然自我恢復到正常狀態。
記者在河畔花園小區調查了解到,少數高層住宅樓的兩部電梯在同時運行,多數高層住宅樓的兩部電梯只留1部維持運行。
沈陽河畔花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內38部電梯因使用超過15年,經檢測不合格,目前都面臨著大修或更換。
電梯停運誰來管
在河畔花園小區內,記者看到沈陽河畔花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布的“關于電梯停運說明”:“根據沈陽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對我們園區電梯的檢驗意見通知書給出的問題和意見,結論為‘不合格’,電梯應該立即停止使用。”
河畔花園小區部分業主向記者表示,業主已經交納了物業費和電梯費,物業公司應該出錢維修或更換不合格電梯,而且業主交納了維修基金,如果業主交納的物業費和電梯費不夠維修或更換電梯,應該啟動維修基金用于維修或是更換電梯。
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據初步估算,如果38部電梯全換新的,按每部25萬元來算,共計950萬元,即使不換新的,只是大修,預計也得500多萬元。目前小區物業費1.8元/平方米,收繳率并不太高,這部分錢還要用于小區日常維護和物業公司的正常運營,所以憑物業費和電梯費不夠用于維修或是更換不合格電梯。
物業公司對電梯大修、更新初步提出兩個方案:一是按平方米自籌資金大修電梯;二是按平方米自籌資金更換新電梯。
記者了解到,業主不認同物業公司的兩個方案,小區部分業主交納過維修基金,至于是否可以啟動維修基金用于維修或者更換電梯,物業公司也在找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爭取盡快找出辦法解決不合格電梯給業主生活造成的困擾。
兩招籌措維修資金
沈陽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和沈陽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沈陽市目前有3萬余部電梯,其中住宅電梯1萬多部,超過15年的住宅電梯有幾百部。《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使用期限超過15年的,電梯使用管理者可以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或者原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安全技術評價。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河畔花園小區的電梯使用期限均超過15年,經檢測不合格,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應該更換或大修。
《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住宅電梯更換、改造、維修所需資金,可以按照兩種方式籌集:一是已建立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緊急情況下存在安全隱患、需要立即維修的,可以按照應急程序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二是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或者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余額不足的,相關業主應當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承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