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由于質量、保養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電梯停運、墜落等故障頻發。有數據顯示,在2013年,我國發生電梯事故70起,死亡人數為57人。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后,如何劃分權責維權追償?又該注意哪些事項?而作為物業又該如何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典型案例
案例1 小區電梯頻出故障 物業辯稱責任在電梯公司
10月1日下午6時許,蘭州市七里河區林家莊420號一小區1號樓孕婦李女士等人乘電梯準備上27樓,當電梯升到14樓時,突然快速下滑到8 樓。事發后,電梯內劉女士幾人將電梯門拉開一道縫隙,將手機伸出門外,才撥通了物業人員電話,被困40分鐘后最終得救。而前幾天,另一名孕婦乘電梯時,也 發生了墜梯事件,孕婦住院好幾天,物業還賠禮道歉了。事后,物業部門張貼出了通知,表示將邀請質檢等相關人員對小區18部電梯進行維修。而就此問題,小區 物業一名姓蔣的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電梯安裝已兩年了,因為建樓施工時,將一些線路破壞。“電梯事件已經引起開發商的重視,我們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也是 受害者,這些都是電梯公司的責任。”
案例2
電梯檢測不合格 開發商賠償506萬
2012年8月13日,浙江臺州市黃巖嘉麗陽光苑由于小區28部電梯檢驗全部不合格,造成小區全部電梯停運。電梯停運后,小區的業主每天只能 靠爬樓梯回家,該小區最高的高層達到33層,沒有電梯給業主們帶來了很大的不便。而據小區業委會副主任牟明超介紹,該小區交房后,物業僅有據可查的維修高 達678次,其中交房不到2月電梯就發生停運等故障48次。當年10月,在臺州市黃巖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小區業委會與開發商臺州市嘉麗房地產有限公 司協議調解:臺州市嘉麗房地產有限公司出資506萬,作為對小區電梯及電梯維修的一次性賠償金。
律師說法
主持人: 本報記者 董子彪
嘉 賓: 甘肅圣方舟律師事務所律師 蒲夏煜 甘肅法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志坤
主持人:電梯事故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蒲夏煜:適用電梯事故的法條有,《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 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同樣,《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從事高 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王志坤:根據GB3608《高處作業》國家標準的規定,凡在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施工作業,當墜落高度距離基準面在2米或2米以上時,該項作 業即可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之所以將2米作為基準,是因為以人體高度范圍內的高度墜落,傷害性是極其微小的。也就是說,2米以下的作業對周圍環境內的財 產或人身基本上不構成嚴重威脅,電梯作為2米以上的作業應為高空作業。
主持人:電梯事故中,如何認定致人損害賠償責任?
蒲夏煜: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電梯維修和保養單位應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而生產企業對電梯質量安全終身負 責。《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因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作業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高度危險作業的作業人是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具體 到電梯這一高度危險活動中對于責任人的劃分有其特殊性。因為在法律上,電梯的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和第三人,四種不同的主體都與致害的電梯有關。
比如,電梯產品存在缺陷的、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電梯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電梯的銷售者賠償;電梯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 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電梯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電梯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 害的,電梯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王志坤:還有就是,因使用單位不落實安全檢查和經常性維護保養而出現致他人損害的,由使用單位作為責任主體。使用單位委托其他單位對電梯進行 維護保養的,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承擔保養的,因經常性維護保養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致人損害的,由保養維護單位承擔責任。委托沒有資質的單位承擔保養的,因經 常性維護保養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致人損害的,由使用者和保養維護單位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針對目前業主委托物業服務單位管理小區電梯的實際情況,法律也作了專門規定,如果業主委托物業服務單位管理小區的電梯,物業服務單位應當依法 履行安全管理義務。一旦發生事故,物業服務單位如果沒有盡到安全管理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該責任應為補償責任,依照民法通則規定,被代理人對代理人 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后,再由被代理人小區電梯的使用人要求物業服務單位承擔不履行職責的過錯責任。
主持人:那么,受到傷害后在取證方面又該注意些什么?
王志坤:電梯出現故障,業主首先要查看電梯內是否有年檢標志,并可以向物業或者開發商索取產品的合格證,同時向質監、工商等部門反映,通過專業手段檢測判斷后出具檢測報告,之后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蒲夏煜:同時,還需注意保留好證據。在電梯故障發生的第一時間,不管乘坐電梯者有沒有受傷,都應及時通知電梯管理方,證明電梯故障的存在。再次,如對乘坐者造成傷害,要及時要求電梯管理方陪同就醫,并保留好就醫相關單據,作為維權的依據。
主持人:為預防杜絕電梯事故,物業公司該做哪些工作?
王志坤:具體說,物業公司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法》在使用環節加強,該法明確要求所有特種設備必須向監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方可使用,使用單位 要落實安全責任,對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一旦發現設備出現故障,應當立即停止運行,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物業 則須需要定期清潔、潤滑、調整、檢查,以降低安全風險,延長使用壽命。
按照《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的規定,使用正常的電梯每月至少要維保兩次,每季度、半年、一年各要進行一次大型維保。
蒲夏煜:其實就在今年6月27日,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專門召開了電梯安全工作會議。會議確定,正式啟動電梯安全責任公示牌張貼工作,首次明確 住宅電梯的“安全責任人”。確定統一懸掛張貼的《電梯安全責任公示牌》內容分為四部分:安全主體責任、日常安全維護保養責任、年度安全檢驗責任、安全監察 責任,同時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同時還要求,各電梯使用單位建立健全在用電梯技術檔案,修訂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 練等。
主持人:市民乘坐電梯時,該注意哪些事項?
王志坤:首先,應該按照電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乘坐電梯,特別是兒童一定要在大人看護下乘坐;不乘坐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及其 它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不乘坐超過額定載荷或人數的電梯;不拆除、破壞電梯及其附屬設施;不在電梯轎廂內跑跳或做其它危及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電梯門打開 后,要確定轎廂到達后再進出電梯;電梯門正在關閉時,乘客不要用手、腳等身體部位阻止關門。
蒲夏煜:被困電梯中時,千萬不要慌張,要正確自救。首先,通過電梯中的警鈴及對講裝置報警,或通過其他通信方式與外界聯系呼救 等。不要自行扒開電梯門;電梯頂部均設有安全窗,該安全窗僅供電梯維修人員使用,切勿自行扒撬電梯轎廂上方的安全窗。同時,拍門叫喊,或脫下鞋子拍門,發 信號求救。如無人回應,需安靜觀察,保持體力,等待營救。
還需要注意電梯下墜時,趕快把每一層樓的按鍵都按下。如果電梯里有扶手,用手緊握住扶手;整個背部跟頭部緊貼電梯內墻,呈一條直線。這樣可以將電梯墻壁作為脊椎的防護墻;膝蓋呈彎曲狀,要借用膝蓋彎曲來承受重擊壓力,因為這樣比骨頭承受壓力好一些。
|